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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召开《物权法》宣传贯彻会议
发布时间:2007-04-17     作者:信息员     浏览数:2767   分享到:


通讯员 许永林
  4月10日,高科集团组织召开《物权法》宣贯工作小组首次会议。会议由集团《物权法》宣贯工作小组组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梅主特,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下属各房地产公司相关领导组成的宣贯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物权法》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传达了集团公司总经理安建利关于“加强《物权法》学习与宣贯,依法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依法从事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要求。同时,会议还就《物权法》的立法本意及集团公司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物业管理中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学习和宣贯。
  王梅指出,《物权法》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也与集团各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开发、各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密切相关,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对《物权法》出台后的后续影响都十分重视。随着《物权法》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涉及物权的许多问题摆需要进一步理清,以便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


  王梅要求,各公司要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学习宣贯安排,制订内部学习计划。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对集团公司在项目开发和物业管理中涉及物权的相关问题,提前分析研究,尽早做好应对处理。
  会议最后按照部门职责对宣贯小组成员下一步的工作做了具体分工和布置。